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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02
第一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点击链接)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点击链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九、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点击链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主要从事地质勘查找矿、水文 、工程、环境地质勘查(察)、基础施工、灾害地质调查、岩矿分析测试、地形地质测绘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
第二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点击链接)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点击链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九、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点击链接)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今年我院财政预算指标4394.6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用2069.4万元,医疗费99.4万元,伤残抚恤金40.7万元,地质事业费1755.5万元,地质勘查项目款356.5万元,住房公积金73.1万元。
离退休费用和地质事业费的年初预算与上年预算有所增长,是增加了2015年度调资补助资金;
2015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1080.6万元,主要是调资、伤残抚恤金等人员费用和地质勘查项目经费。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4394.6万元,当年支出4036.8万元,其中地质项目经费支出356.5万元,伤残抚恤金1.3万元,共计357.8万元,预算指标文以下达,但拨款未到账。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预算比例:离退休经费占总经费的47%,医疗费占总经费的2.2%,伤残抚恤金占总经费对的1%,地质事业费占总经费的40%,地质项目专项经费占总经费的8.2%,住房公积金占总经费的1.6%。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招待费:20,297.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357.83元
2015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招待费:2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0元。
2015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
1.公务接待费14,355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15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688.9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688.98元。2015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没有发生会议费及公费出国人员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末我院结转结余357.8万元,其中:地质勘查项目结余356.5万元。伤残抚恤金结余1.3万元。
预算指标文件;
1、2015年12月24日下达辽财指经【2015】1042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322.5万元;
2、2015年12月31日下达辽财指经【2015】1092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34万元;
3、2015年12月25日辽财指预【2015】1049号文《关于下达省直部分单位基本支出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1.3万元。
拨款未到账,作为2015年结余结转到2016年。因此2015年我院结转结余357.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贺兰山路三段6号 邮政编码:121007 辽公网安备 21079902000044号辽ICP备19007682号-3 © 2020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02
第一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点击链接)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点击链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九、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点击链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从事地质勘查找矿、水文 、工程、环境地质勘查(察)、基础施工、灾害地质调查、岩矿分析测试、地形地质测绘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
第二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点击链接)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点击链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九、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点击链接)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今年我院财政预算指标4394.6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用2069.4万元,医疗费99.4万元,伤残抚恤金40.7万元,地质事业费1755.5万元,地质勘查项目款356.5万元,住房公积金73.1万元。
离退休费用和地质事业费的年初预算与上年预算有所增长,是增加了2015年度调资补助资金;
2015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1080.6万元,主要是调资、伤残抚恤金等人员费用和地质勘查项目经费。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4394.6万元,当年支出4036.8万元,其中地质项目经费支出356.5万元,伤残抚恤金1.3万元,共计357.8万元,预算指标文以下达,但拨款未到账。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预算比例:离退休经费占总经费的47%,医疗费占总经费的2.2%,伤残抚恤金占总经费对的1%,地质事业费占总经费的40%,地质项目专项经费占总经费的8.2%,住房公积金占总经费的1.6%。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招待费:20,297.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357.83元
2015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招待费:2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0元。
2015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
1.公务接待费14,355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15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688.9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688.98元。2015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没有发生会议费及公费出国人员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末我院结转结余357.8万元,其中:地质勘查项目结余356.5万元。伤残抚恤金结余1.3万元。
预算指标文件;
1、2015年12月24日下达辽财指经【2015】1042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322.5万元;
2、2015年12月31日下达辽财指经【2015】1092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34万元;
3、2015年12月25日辽财指预【2015】1049号文《关于下达省直部分单位基本支出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1.3万元。
拨款未到账,作为2015年结余结转到2016年。因此2015年我院结转结余35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